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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阳市眼科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9 08:00:15 本文来源:丁向楠

南阳市眼科医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7人,实行人事代理身份管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到刑事处罚者、期限未满者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二、报名要求

(一)现场报名:2023年6月19日--24日止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人事科报名:地点设在医院行政4楼人事科。

(三)提交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验证备案表(学信网)、报到派遣证、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成绩单)、资格证、执业证书,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1、不接受代替报名,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名,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过期不予补报。

2、需提供原工作单位(有工作经历者)、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不符合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安排

(一)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组织相关培训。

(二)理论考试时间:7月5日上午8:30——9:30

(三)考试地点: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医院监察室、人事科、医教科、护理部联合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

(二)考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

(三)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参加面试合格后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本院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1、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政审与公示:

1、经笔试、体检、面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上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果在本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无异议者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3、各种原因造成的计划招聘不满的情况,其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录用与管理:

(一)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医院人事科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按医院统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考核合格上岗。

(三)依据医院相关规定进行人事代理的手续办理,同时签订劳动合同。  

六、组织监督与说明

(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如在期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招聘期间信息发布和医院官网。

(四)在招聘工作中,若出现报名人数不足情况,招聘计划按比例递减。

(五)举报电话:监察室:0377-63268659

人事科:0377-63268609

特此公告。

南阳市眼科医院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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